连花清瘟等部分热销药品暂时供不应求

近期,针对部分药品等与疫情相关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以电商平台为重点,集中布置相关涨价事项,组织重点省份市场监管部门逐一核查具体线索。初步发现网上药店涉嫌价格欺诈,已移交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随着各地防疫政策的逐步细化和优化,连花清瘟等部分热销药品暂时供不应求,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炒作,哄抬价格。结合前期线索,市场监管总局提取了9月以来多个平台多家药店的连花清瘟销售数据,组织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进货台账。根据核查,一些经营者在12月初开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尽管采购成本变化不大。比如某网上药店卖的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11月份进价23.5—32元/盒,销售价26.8—38元/盒。但从12月初开始快速上涨,12月5日涨到99元/盒。某网上药店卖的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盒。11月份进价11.5-12.5元/盒,销售价18.9-33.1元/盒。12月初进价14.5-22.5元/盒,销售价从41.9元/盒迅速上涨到88.1元/盒。上述药店在没有明显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或者虽然增加了成本,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上涨幅度,已涉嫌构成价格欺诈。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走势,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
据红星资本局介绍,目前,莲花晴雯大幅涨价的现象仍在上演。12月6日,红星资本局调查发现,药店单盒0.35g*48粒/盒的连花清瘟胶囊价格为102元,平时在30元左右。

同时,监管已经注意到连花清瘟等医疗药品价格的上涨。12月6日下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医用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提醒医用用品经营者不得利用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用药品及用品销售价格,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除了宁波,杭州、诸暨、莲都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发布了类似内容的提醒,金华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了购药相关提醒。

就连华清瘟疫的涨价也没有停止。

有药店的单个盒子上涨了240%

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11月下旬,连花清胰经历“断货”风波后,部分药店不同程度上调了连花清胰胶囊价格。当时规格为每盒0.35g*48粒的连花清瘟胶囊价格为每盒46元。在过去一般售价30元/盒左右的基础上,提价50%以上。

12月6日,红星资本局再次查看连花清瘟在各平台的销售情况,发现JD.COM多家药店仅有少量连花清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相对充足。其中,部分药店的连花清瘟胶囊价格仍大幅上涨。0.35g*48粒/盒的连花清瘟胶囊10盒售价1020元,单盒售价102元,较平时上涨240%。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医用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医用用品经营者不得利用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用药品及用品销售价格,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从5日晚开始,除宁波外,杭州、诸暨、莲都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发布了类似内容的提醒,金华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购药相关提醒。

据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统计,近期市民购药需求猛增。12月5日,全市零售药店四大类药品采购人员44000余人,采购药品16万余盒。买药人数是平日的5倍,购药数量是平日的8倍。

在《告诫书》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用药品和用品销售价格,严格控制购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散布涨价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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