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交豁免权?
事件发生后,外交豁免权的问题立即浮出水面。曼彻斯特选区的英国议员阿夫扎尔·汗(Afzal Khan)在议会发言中提到,郑锡元作为总领事,不能被起诉。
“各国领事享有外交豁免权,包括任何外交代表,甚至包括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位要求匿名的普通法地区律师告诉BBC中文网,这一规定来自1961年通过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1条第1款,即外交代表享有接受国刑事管辖豁免。
1963年颁布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是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基础上缔结的,详细规定了领事关系、特权和豁免等。
英国和中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事实上,全球已有192个国家签署了这一公约,仅英国就有2.3万人享有这一特权。
“注意,这里的词是‘豁免’,意思是国家原本有管辖权,但出于特殊考虑,放弃了这个管辖权。”律师说,但是,这种豁免不是绝对的,也有例外。
首先,为什么要给外交官豁免权?它根植于各国外交代表的工作要求。比如《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开篇就说“承认这种特权和豁免的目的不是为了给予个人利益,而是为了保证代表国家的使馆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换句话说,为了保护外交代表的工作不受其他国家的限制和干涉,所有国家都给予管辖豁免。”上述律师表示。
因此,有必要考虑涉案外交官是否在执行公务。根据该公约,外交代表只能对其公务范围内的行为要求豁免。
在这种情况下,当郑锡元接受天空新闻采访时,记者说,视频显示,他拉了一名男子的头发。郑锡元说,“那是因为他侮辱了我的国家,我的领袖……我认为那是我的责任。”
《外交关系公约》有三个例外。简单来说,有外交代表在当地进行的与不动产有关的诉讼,有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与遗产有关的诉讼,还有与公务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有关的诉讼。
律师说,尤其是第三个,在今年7月的一个案件中,英国法院裁定一名沙特外交官没有外交豁免权,因为这涉及他非法剥削一名菲律宾家庭佣人,属于商业活动范畴。
“当然,警方可以进行调查,获取信息,还原事件真相。”事实上,《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也规定,所有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都有义务尊重接受国的法律和法规,不干涉其内政。这意味着外交官虽然不能被起诉,但也需要基于对当地法律的尊重,配合警方调查。
然而,该公约第29条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逮捕或拘留外交代表。“所以当地警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逮捕或拘留相关外交代表。”
英国外交部国务大臣(次官)杰西·诺曼(Jesse Norman)指出,正因为英国坚持法治,调查事件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足够的犯罪事实构成起诉的理由,应该由警方独立完成。外交部将根据事态的发展采取必要的行动。
英国政府能做什么?律师说,面对外交代表的违法行为,虽然有豁免权,但所在国一般有三种选择,严重程度依次递增:
目前,英国政府已经完成了第一种方案,同时在考虑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案。
英国外交部此前召见了中国驻英国临时代办杨晓光,但中国大使馆只派了一名官员,而不是杨晓光。
英国外交部表示,在会见中已向中方强调,所有外交官和领事人员都必须遵守英国法律。
英国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阿丽夏·卡恩斯(Alicia Kearns)指出,事件涉及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事郑锡元,要求将其列为“不受欢迎的人”并驱逐出境。
来自曼彻斯特的工党议员Afzal Khan也询问外交部是否愿意立即采取行动宣布郑锡元为“不受欢迎的人”。
诺曼的回应是,是否宣布郑锡元为“不受欢迎的人”是一个合理的问题,但在司法程序结果明朗之前,政府不应采取主动。诺曼重申,一旦完全掌握相关事实,知道检方的裁决,政府将采取行动。